SIPO/ACPAA就“中國專利法第33條理論與實踐”舉辦高端學術研討會 |
2010年11月25-26日,由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主辦,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承辦的“2010年高端學術研討會”在北京舉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北京市知識產權局、司法機關、國內外企業、專利代理機構、以及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的238名代表就“中國專利法第33條理論與實踐”展開了廣泛、深入、開放的研討,國家知識產權局賀化副局長出席了會議。
研討會的第一部分是由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員會的審查員、來自代理機構的代理人、跨國公司的專利管理人員分別就中國專利法第33條的立法宗旨,審查與代理實踐以及與國外相關法規的比較而進行的主題發言組成,而第二部分則是“機電專業組”和“化學專業組”的分組討論,其中包括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學術委員會的各個專業委員會的代表就各分會事先討論形成的意見的發布,以及專利代理人與審查員的雙向意見交流。
與會人員對于中國專利法第33條為了平衡公眾與專利申請人的利益、防止申請人通過修改不當獲益的立法宗旨沒有太多異議,但是分歧在于在審查員的操作/執行層面對于“修改是否超范圍”的標準的掌握是否過度嚴格?原因是否是“審查質檢標準”的指引?2006版《審查指南》的施行是否改變了在之前的審查和代理實踐中被廣泛認可并且實際運行很多年的專利法第33條的“記載的范圍”等同于“公開的范圍”的標準?“直接、毫無疑確定”是否就是“唯一確定”?“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現行的審查實踐中的判斷“直接、毫無疑確定”方面究竟有多大作用? 現行的審查實踐是否實際導致了修改必須是在說明書中有“文字記載的內容”才能被允許?審查標準的嚴格化是否會導致先前授權的大量的專利權的不穩定?
與會人員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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